
桃園市社會住宅包租代管
第五期計畫
內政部為有效利用空屋資源、活化閒置住宅,並讓有租屋需求的民眾有完善居住品質,特推動「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經審查徵選後,「兆基屋管」獲選為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新竹市、新竹縣、苗栗縣、台中市、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嘉義市、嘉義縣、台南市、高雄市、屏東縣、宜蘭縣、花蓮縣十八縣市「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之優良承辦廠商。
此次承辦桃園/中壢「中央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第五期計畫」不但讓有閒置房產的屋主增加收入,獲得政府修繕、減稅等補助;更能幫助許多需要租屋、居住空間之民眾。期盼能藉本計畫,讓每間空屋展現其應有價值、點亮屬於它的溫度!

參加計畫房東專屬《六大好康》
1.稅賦減免:享有所得稅減免優惠
2.修繕補助:修繕費用補助每年約1萬元
3.輕鬆收租:準時收租,安心保障
4.保險補助:居家安全險補助(包租)最高3,500元
5.專業管理:享有專業人士包租及代管服務
6.安心出租:媒合承租雙方,出租最放心
房東方案選擇
●方案A:輕鬆免煩惱,穩定收租三年
●方案B:代租代管,簽約一年,可續簽兩年
房東皆免付服務費
享免費專業管理
●專業包租代管,免服務費
●代理房東招租、簽約、收租金,協助辦理住宅修繕與規劃
●定期確認屋況設施,排解租屋糾紛並釐清責任
修繕補助
| 方案 |
包租 |
代管 |
社宅包租代管
(最多3年) |
一般戶 10,000 / 年
弱勢戶 15,000 / 年 |
一般戶 8,000 / 年
弱勢戶 10,000 / 年 |
稅賦減免
●房屋稅:比照自用 1.2%
●地價稅:比照自用 千分之二
●綜合所得稅:租金 1 萬 5 千元以下全免稅,超過部分扣除 60%
更多優惠
●公證費每次最高補助 3,000 元(詳細辦法依計畫規定)
●居家安全相關保險費(包租)最高補助 3,500 元

租金補貼資格
| 金額加碼對象 |
補貼金額上限所乘倍數 (*註1) |
| 單身青年(成年未達40歲單身) |
1.2倍 |
| 新婚家庭(結婚2年內) |
1.3倍 |
| 育有未成年子女(胎兒)家庭 |
1人:1.4倍
2人:1.6倍
3人以上:1.8倍
逾三人者,每增生育1名未成年子女,補貼金額加碼倍數增加 0.2倍,依此類推 |
| 經濟弱勢(*註2) |
1.4倍 |
| 社會弱勢(*註3) |
1.2倍 |
項目資格:社宅承租人資格
家庭成員
- 申請人
- 申請人之配偶
- 申請人或其配偶行使負擔權利義務之未成年子女
- 申請人或其配偶懷孕中之胎兒
- 申請人或其配偶之受監護人(戶籍有記載)
1. 年齡限制:申請人須為年滿 18 歲以上之中華民國國民
2. 家庭成員定義:本人 + 配偶 + 戶籍內直系親屬
家庭年所得及財產限額
- 每人每月平均所得低於 58,688 元以下
- 申請自建、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動產限額:479 萬元以下
- 不動產限額:663 萬元以下
無自有住宅(房屋)
- 申請人及家庭成員在新竹、桃園、新北、台北及基隆地區均無自有住宅
婚育專案補助
1. 育兒安全設施補助
若選擇包租代管的婚育宅,每年可申請最高 6,000 元補助,用於加裝防墜、防撞、防燙等設施
2. 補助資格
- 新婚家庭:結婚日期為114/10/1(含)以後者
- 育兒家庭:戶籍內育有出生日期為114/10/1(含)以後之新生兒(含收養);孕有胎兒
註釋
- *註1:同時符合兩種以上補貼金額加碼身分者,補貼金額擇高補貼
- *註2:經濟弱勢包含:(1)低收入戶(2)中低收入戶
- *註3:社會弱勢包含:
(1)特殊境遇家庭
(2)於安置教養機構或寄養家庭結束安置無法返家,未滿25歲(限申請人)
(3)65歲以上(限申請人)
(4)受家庭暴力或性侵害之受害者及其子女
(5)身心障礙者
(6)感染人類免疫缺乏病毒者或罹患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者(AIDS)
(7)原住民
(8)災民(自行舉證)
(9)遊民
(10)因懷孕或生育而遭遇困境之未成年人(限申請人)
(11)育有未成年子女兩人以上(限申請人)
- *註4:租金補貼資格及金額以 300 億網站試算為主
更多保障
租約保障
免費服務
更多補助說明
* 詳情請見 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網站社會住宅包租代管專區
租賃服務認證
租賃住宅會員證書

營業住所登記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