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第五期計畫

新北市社會住宅包租代管
第五期計畫
內政部為有效利用空屋資源、活化閒置住宅,並讓有租屋需求的民眾有完善居住品質,特推動「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經審查徵選後,「兆基屋管」獲選為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新竹市、新竹縣、苗栗縣、台中市、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嘉義市、嘉義縣、台南市、高雄市、屏東縣、宜蘭縣、花蓮縣十八縣市「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之優良承辦廠商。
此次承辦新北市「中央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第五期計畫」不但讓有閒置房產的屋主增加收入,獲得政府修繕、減稅等補助;更能幫助許多需要租屋、居住空間之民眾。期盼能藉本計畫,讓每間空屋展現其應有價值、點亮屬於它的溫度!

參加計畫房東專屬《六大好康》
1.稅賦減免:享有所得稅減免優惠
2.修繕補助:修繕費用補助每年約1萬元
3.輕鬆收租:準時收租,安心保障
4.保險補助:居家安全險補助(包租)最高3,500元
5.專業管理:享有專業人士包租及代管服務
6.安心出租:媒合承租雙方,出租最放心
房東方案選擇
●方案A:輕鬆免煩惱,穩定收租三年
●方案B:代租代管,簽約一年,可續簽兩年
房東皆免付服務費
享免費專業管理
●專業包租代管,免服務費
●代理房東招租、簽約、收租金,協助辦理住宅修繕與規劃
●定期確認屋況設施,排解租屋糾紛並釐清責任
修繕補助
| 方案 | 包租 | 代管 |
|---|---|---|
| 社宅包租代管 (最多3年) |
一般戶 10,000 / 年 弱勢戶 15,000 / 年 |
一般戶 8,000 / 年 弱勢戶 10,000 / 年 |
| 換居方案 (私宅換私宅) |
30,000 / 年 | 10,000 / 年 |
稅賦減免
●房屋稅:比照自用 1.2%
●地價稅:比照自用 千分之二
●綜合所得稅:租金 1 萬 5 千元以下全免稅(超過部分扣除 60%)
更多優惠
●公證費每次最高補助 4,500 元(詳細辦法依計畫規定)
●居家安全相關保險(包租)最高補助 3,500 元

租金補貼資格
| 金額加碼對象 | 補貼金額上限所乘倍數 (*註1) |
|---|---|
| 單身青年(成年未達40歲單身) | 1.2倍 |
| 新婚家庭(結婚2年內) | 1.3倍 |
| 育有未成年子女(胎兒)家庭 | 1人:1.4倍 2人:1.6倍 3人以上:1.8倍 逾三人者,每增生育1名未成年子女,補貼金額加碼倍數增加 0.2倍,依此類推 |
| 經濟弱勢(*註2) | 1.4倍 |
| 社會弱勢(*註3) | 1.2倍 |
項目資格:社宅承租人資格
家庭成員
- 申請人
- 申請人之配偶
- 申請人之戶籍內直系親屬
- 申請人配偶之戶籍內直系親屬
- 分戶未成年子女(如要以一類戶之扶養未成年子女二人以上之身分別申請,需認列)
- 申請人或其配偶孕有之胎兒(需檢附媽媽手冊)
- 申請人父母均已死亡,且其戶籍內需要照顧之未成年或身心障礙兄弟姊妹
家庭年所得及財產限額
- 每人每月平均所得低於 59,150 元
- 申請自建、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者動產限額:479 萬元
- 申請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簡易修繕住宅費用補貼者家庭成員每人動產限額:30 萬元
- 不動產限額:675 萬元
無自有住宅(北北基桃地區)
- 於新北市、臺北市、桃園市及基隆市均無自有住宅
- 個別持有面積未滿四十平方公尺之共有住宅
- 僅持有經政府公告拆遷之住宅
- 僅持有未保存登記且申請前已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二分之一以上,需修復始得使用之住宅,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定者
- 僅持有經政府公告拆遷或依災害後危險建築物緊急評估辦法張貼危險標誌之住宅,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定者
婚育專案補助
1. 育兒安全設施補助
若選擇包租代管的婚育宅,每年可申請最高 6,000 元補助,用於加裝防墜、防撞、防燙等設施
2. 補助資格
- 新婚家庭:結婚日期為114/10/1(含)以後者
- 育兒家庭:戶籍內育有出生日期為114/10/1(含)以後之新生兒(含收養);孕有胎兒
註釋
- *註1:同時符合兩種以上補貼金額加碼身分者,補貼金額擇高補貼
- *註2:經濟弱勢包含:(1)低收入戶(2)中低收入戶
- *註3:社會弱勢包含:
(1)特殊境遇家庭
(2)於安置教養機構或寄養家庭結束安置無法返家,未滿25歲(限申請人)
(3)65歲以上(限申請人)
(4)受家庭暴力或性侵害之受害者及其子女
(5)身心障礙者
(6)感染人類免疫缺乏病毒者或罹患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者(AIDS)
(7)原住民
(8)災民(自行舉證)
(9)遊民
(10)因懷孕或生育而遭遇困境之未成年人(限申請人)
(11)育有未成年子女兩人以上(限申請人) - *註4:租金補貼資格及金額以 300 億網站試算為主
租賃服務認證
租賃住宅會員證書

營業住所登記證

租賃管理員證書

